对于生活中无法通过调解解决的民事案件,大多会选择诉讼来解决。而且上诉的时间和上诉的期限都有规定。想必很多人都想知道,民事诉讼期间有哪些规定?民事诉讼期间概述是什么?民事诉讼有哪些类型?民事诉讼期间是如何计算的?下面是富华说法边肖的简介。
一、民事诉讼期间规定是怎样的
新民事诉讼法第82条:期间的种类和期间的计算。
第七十五条期间包括法定期间和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间。
按小时、天、月、年计算。期间的开始时间和日期不计入期间。
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日。
如果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且诉讼文书在期满前邮寄的,不视为逾期。
二、民事诉讼期间概述
期间是指法院和诉讼参与人实施一定诉讼行为的期限。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当事人不服当地法院一审判决的,应当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上诉,这是期间的规定。民事诉讼法规定期间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当事人能够及时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节省时间、人力、物力,使人民法院能够及时进行审判,及时解决当事人的民事纠纷,保证诉讼效果,稳定民事诉讼关系。
三、民事诉讼期间的种类
诉讼期间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分为法定期间和指定期间;恒定周期和可变周期。
根据期间是法律规定的还是法院指定的,期间可分为法定期间和指定期间。法定期间是指法律直接规定的期间。如立案期限为七日,自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口头起诉之日起计算;宣告公民失踪的期限为三个月;上诉期间,不服地方法院一审判决的上诉期间为十五日,不服地方法院一审判决的上诉期间为十日;申请执行期为两年等。指定期间是指人民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和职权确定的期间。例如,法院规定了当事人纠正诉状缺陷的期限;在法院判决中规定当事人履行义务的期限等。规定的期限要明确具体。同时,不能太长,也不能太短。太长会延误诉讼的进行和案件的审结,太短会限制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
四、民事诉讼期间的计算
按小时、天、月、年计算。期间的开始时间和日期不计入期间,而是从下一个小时或第二天开始计算。比如,人民法院在诉讼中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受理当事人申请后情况紧急的,应当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并开始执行。如果某日10时提出申请,则该期间的计算应从该日11时开始,至第三日10时结束。人民法院必须在此期间内作出裁定。比如当事人2007年1月1日收到判决书。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他有权在十五日内提出上诉。收到判决书的那一天不算。次日起,申诉期为1月2日至1月16日。过了这段时间,他就失去了上诉权。如果以月为单位计算周期,则没有大月和小月之分。以年计算,没有平年,也没有闰年。以月计算的,期间届满日为届满月与开始月相对应的一日;如果起始月份没有对应的日期,则为到期月份的最后一天。例如,在cas中
总结一下,民事诉讼期间的规定是:以小时、天、月、年计算。该期间的开始时间和日期不计入该期间;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日;如果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且诉讼文书在期满前邮寄的,不视为逾期。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登录富华说法,官网,免费咨询律师!
责任编辑:周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