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送达是指法院或者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将诉讼文书送达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行为。送达方式主要分为留置送达、直接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转账送达。公告的送达是否转入普通程序?让我们和富华说法边肖一起来看看吧。
一、公告送达是否转为普通程序
只有在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才有必要适用普通程序。一般通知的送达已经是普通程序,不存在把它变成普通程序的说法。
二、公告送达的上诉期是多久
一审判决上诉期为75天;一审判决上诉期为70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当地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可以公告送达。公告发出后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时,应当将理由和过程记入案卷。公告自发布之日起60日后送达。
三、法院的送达方式有哪些
(一)直接送达,是指人民法院的送达人员将诉讼文书、法律文书直接送达被送达人或者其共同生活的成年家属、代理人、诉讼代理人。
(二)留置送达,是指将送达的诉讼文书、法律文书送达受送达人或者有资格受送达人时,受送达人或者有资格受送达人拒绝签收,受送达人依法将诉讼文书、法律文书留在受送达人住所的送达方式。
(3)委托送达,是指起诉状所针对的法院直接送达有困难,而委托其他法院向受送达人送达诉讼文书和法律文书的送达方式。
(4)邮寄送达,是指被诉人民法院在直接送达有困难的情况下,通过邮局以挂号邮件的方式将需要送达的诉讼文书或者法律文书邮寄给受送达人。
(五)送达,是指被诉人民法院根据受送达人的相关信息,将需要送达的诉讼文书和法律文书送达有关机关、单位的方式。
(六)公告送达,是指被诉法院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上述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宣布将要送达的诉讼文书和法律文书的主要内容,经过一定时间后公告产生送达后果的送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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