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业主会根据实际情况赠送和转让房屋。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代表政府登记房屋所有权和因上述权利而产生的抵押权、典权等房屋他项权利,依法确认房屋产权归属关系。富华法律边肖将为您解答关于房屋捐赠过户登记手续,以及夫妻变更房屋所有权需要提交的材料等问题。一、房屋赠与转移登记的手续是怎样的
房屋转移登记是指一方当事人(赠与人)自愿将自己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房屋捐赠双方应当订立书面合同。房屋转移登记是指因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划拨、转让、分割,合并、裁决等原因导致房屋所有权转移后的房屋所有权登记。具体程序如下:
1.因房屋赠与申请转移登记的,申请人是赠与合同的双方当事人。
2.申请人应向登记机关提交:
(1)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原件);
(2)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房产证(原件);
(4)经公证的赠与书、捐赠书或赠与合同(原件)。
二、夫妻变更房屋权属需要的材料
房屋所有权登记是指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代表政府对房屋所有权和上述权利产生的抵押、典权等其他房屋权利进行登记,依法确认房屋产权归属关系的行为。因此,夫妻在变更房屋权利时,需要结合以下内容。
1.有下列情形之一申请变更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是夫妻双方:
(一)登记为夫妻一方共有的房屋,增加夫妻另一方为共有人;
(二)登记为夫妻一方所有的房屋变更为夫妻另一方所有的;
(3)登记为夫妻双方共有的房屋变更为夫妻一方共有的;
2.申请人应向登记机关提交:
(1)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原件);
(2)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房产证(原件);
(4)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综上所述,边肖整理了关于房屋赠与转让登记的相关内容。由此可见,房屋赠与过户登记是指因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划拨、转让、分割,合并、裁决等原因导致房屋所有权转移后的房屋所有权登记。如果您有更多的问题,富华法律网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