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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拆迁房屋能否买卖过户给子女,列入拆迁房屋能否买卖过户给别人

房屋征收拆迁部门制定的房屋征收拆迁方案经审批通过后,对征收范围内的房屋进行调查,确定房屋产权和产权所有人。房屋不能扩建、加建、新建,那么纳入拆迁的房屋可以出售、转让吗?富华法律边肖整理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列入拆迁房屋能否买卖过户

房屋征收拆迁会有一年的冻结期,一年内不能办理房屋买卖过户登记。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组织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第十六条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禁止在房屋征收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不当增加补偿费;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就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相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二、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怎么签

被拆迁人、被拆迁人、承租人之间为明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中的权利义务而订立的协议,将规定拆迁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合同。

而且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必须包括拆迁方的单位、姓名、代理人姓名,协议必须双方签字盖章才具有法律效力。

拆迁非出租房屋,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协议;租房时,拆迁人应与被拆迁人和承租人签订协议。

拆迁补偿通常有两种方式:

一是货币安置,即货币补偿;

二是产权置换,即安排安置房。但无论哪种补偿方式,都已经在拆迁协议中详细约定,不需要再签合同。

在拆迁补偿协议中,一般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拆迁补偿、货币补偿金额及支付期限;

2、安置房的面积、标准和位置;

3、产权调换房屋差价的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或者停产停业损失的支付标准和支付方式;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

7.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根据以上分析,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房屋被拆迁征收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期限为一年。因此,在房屋征收冻结期间,不能办理房屋转移登记。如果需要法律帮助,读者可以咨询富华法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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