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时应签订书面购房合同。房屋办理过户登记后,房屋买卖合同一般履行完毕,合同终止。合同的权利义务会终止,那么民法典中已经转让的购房合同可以撤销吗?富华法律边肖整理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民法典中已过户的购房合同可否撤销
如有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情况。已转让的房屋买卖合同,在解除期限内,当事人可以申请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条行为人基于重大误解,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或者自被严重误解之日起九十日内,未行使撤销权的;
(二)当事人受到胁迫,自胁迫解除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撤销权的;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原因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二、合同撤销权的流程是什么
1.通知对方。
当事人一方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的,当解除合同的条件满足时,有权解除合同的人选择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法定情形导致当事人享有撤销权的,撤销权人选择解除合同的,也应当通知对方。在这两种情况下,合同在通知到达另一方时终止。
2.如果对解除合同有异议,可以要求法定机构解决。
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对方后,对方不同意解除合同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请求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对于这些生效的裁决,当事人必须执行。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应当遵守特别程序的规定。
根据以上分析,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房屋转移登记后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如有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情况。并在解除期限内,当事人可以申请解除合同。如果需要法律帮助,读者可以咨询富华法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