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不动产无偿赠与受赠人,受赠人接受的行为。这种行为实际上是财产所有权的转移,一般通过签订赠与合同来实现。但也有人在给予后,又以各种理由想要收回捐赠的财产。我国法律对这种情况有什么规定?富华法律边肖会马上给你一个详细的回答。一、民法典中赠予的房产已经过户能否收回
已经转让的房子是不能收回的。赠与人只能在产权转移前撤销赠与,收回房屋。已转让的房屋需要收回的,必须符合以下法定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及其限制】的规定,赠与人可以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法律上不可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性质和道德义务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捐赠人或者捐赠人近亲属合法权益的;
(二)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六百六十四条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二、赠与房产过户的流程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房地产捐赠必须依法办理签约、申请、审查、登记、产权转移等手续。具体程序是:
1.签订合同
房地产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无偿赠与协议,表明无偿赠与是赠与人的真实意愿,接受赠与是受赠人的真实意愿。如果受赠人为未成年人,赠与人单方出具的赠与书也具有法律效力。
2.公证
根据司法部和建设部《关于房地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对房产捐赠进行公证。
3.申请注册
同时,捐赠人和受赠人应当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交捐赠房地产和接受赠与的书面申请。登记礼物。在书面申请中,赠与人应当说明赠与房产的原因,受赠人应当说明与赠与人的关系,表明是无偿赠与。接受的礼物没有业务关系和其他经济交换条件。
4.提供证书
房地产捐赠当事人应在提交捐赠申请的同时提交以下文件:拟捐赠房地产的权属证明(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2)双方签署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房地产赠与协议(合同);收款人的户口和身份证明;受赠人为单位的,应在捐赠申请书上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受赠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代为办理赠与的,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经公证的委托书。
5.填写《房地产赠与申请审批表》。
表格中所有相关内容必须如实填写。
6.回顾
房地产管理部门受理和审查房地产捐赠双方提交的文件,并对产权和住房状况进行实际调查。
7.批准转移。
房地产管理部门经认真审查确认后,应当及时批准受赠房地产的转让,并向受赠人颁发新的房地产权属证书。
礼物分两种:一种是“普通礼物”,一种是“免费礼物”。普通赠与,也称“直系亲属”赠与,需要提供双方关系的证明,接受赠与的范围需要有抚养或继承关系;无偿赠与是一种没有直系亲属的赠与。不动产交易双方为规避税费而使用的不动产赠与,一般是“无偿赠与”。以上是富华法律网边肖为您整理的相关内容。如果您需要帮助,请在富华法律网上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