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买卖房屋的行为很多。买卖房屋,需要签订买卖合同,进行产权登记,产权登记后取得房产证。那么卖方如何避免在房产过户后收不到钱呢?下面,富华法律网边肖将为读者解答相关知识。卖方如何避免房产过户后拿不到钱
根据我国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房屋时,为了避免过户后拿不到钱的情况,买受人可以在过户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收取购房款。
相关法律规定
《房屋登记办法》
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书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买卖;
(2)交换;
(3)礼品;
(四)继承和遗赠;
(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转移的;
(六)以房屋投资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转移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条申请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注册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或者房地产权证;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消灭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的材料。
以上知识是边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回答。根据我国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房屋时,为避免买受人过户后拿不到钱的情况,买受人可以在过户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收取购房款。如果读者需要法律帮助,欢迎来富华法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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