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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抵押给个人后能否过户给别人,抵押房产过户给别人,房产证能下来吗

房屋抵押给个人时,要签订抵押合同,债权人要注意抵押登记,因为房屋抵押登记后,债权人才有抵押权。清偿抵押担保的债务后,办理注销抵押登记后即可转移所有权。关于房产抵押给个人后能否转让的问题,以下是富华法律网边肖的回答。一、房产抵押给个人后能否过户

1.房屋抵押给个人后,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可以转让房屋。清偿抵押担保的债务后,办理抵押登记注销后,可以转让抵押。

2.根据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从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物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物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要求抵押人清偿债务或者将转让所得价款提前交存抵押权人。转让价款超过债权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第三十五条抵押合同变更或者抵押关系终止时,抵押当事人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15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抵押登记。

抵押房地产依法处分,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的,抵押当事人应当自处分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二、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有哪些

1.主债权又称原债权和本债权,是担保的重要组成部分。

2.兴趣。包括法定利息和约定利息。

3.延期利息。指的是人们延迟履行义务而产生的利益。迟延利息是一种合法的担保债权,因此,在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或登记的情况下,属于房地产抵押的担保范围。

4.违约赔偿金。指合同一方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合同而向违约方支付的惩罚性或补偿性款项。

5.损害赔偿。是指债务人因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当给债权人造成损害而支付的赔偿费用。

6.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指抵押权人为行使抵押权而发生的费用,如拍卖费、变卖费、诉讼费等。

一般来说,房地产抵押所担保的债权应包括上述几项,但双方在抵押合同中约定只担保其中几项的,应根据合同确定担保的范围。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知道,在抵押担保期间,抵押人有权转让抵押房屋,但必须经抵押权人同意。但抵押的房屋没有产权登记,只有办理抵押登记注销后,抵押的房屋才能转让。如果需要法律帮助,读者可以咨询富华法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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