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为城市居民创造卫生、安全、安静、舒适的居住环境所必需的住宅附属设施。住宅配套设施根据服务水平由多个系统组成。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房屋基本居住单元的配套设施。人口在3000人左右的居住群体,其配套设施应当有居民服务站、小店、文化室、儿童游乐场等。 (2)住宅小区配套设施。万人左右的居住群体配套设施包括托儿所、幼儿园、小学、中学、储蓄所、邮电机关、运动场、粮店、
,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大媒体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
指为城市居民创造卫生、安全、安静、舒适的居住环境所必需的住宅附属设施。住宅配套设施根据服务水平由多个系统组成。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房屋基本居住单元的配套设施。人口在3000人左右的居住群体,其配套设施应当有居民服务站、小店、文化室、儿童游乐场等。 (2)住宅小区配套设施。万人左右的居住群体配套设施包括托儿所、幼儿园、小学、中学、储蓄所、邮电机关、运动场、粮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