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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放弃对部分遗产的继承吗,放弃部分遗产声明还可以继承其他遗产吗

一.可以对部分遗产放弃继承权吗

我国现行继承法对此没有明确规定。

一般认为,继承权具有不可分割性,只能全部接受或全部放弃,不附带任何条件,不允许部分接受或部分放弃。

如果允许继承人部分放弃继承权,继承人将只继承权利而不承担义务。 继承人只享有部分遗产权利,让与其他继承人应得的遗产权利的,继承后,可以继承其所得遗产,或者在遗产分割时放弃。

二、放弃继承的方法是什么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明确表示。 这样明确的表示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方法,继承法没有作出具体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七条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本人承认或者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其有效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放弃继承有两种方式。

1、书面方式。 这是基本方式。 国家放弃继承是单方面的法律行为,被放弃的遗产由其他继承人继承。 春天他的继承人或继承人全部放弃或遗产由其他继承人继承。 其他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全部放弃或者丧失继承权的,作为无人继承的遗产归国家或者集体组织所有。

书面表达继承放弃更为谨慎,有利于稳定转移被放弃的部分遗产的法律后果。 在实践中,书面放弃继承,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输给公证机构放弃继承的公证文书;

)2)自己写的弃权声明书

)3)对其他继承人有明确放弃继承意思的信等。

2、口头方式。 继承开始后,在遗产分割前,分别或者同时向其他继承人口述放弃继承意见的。 诉讼中,继承人向人民法院口头表示放弃继承的,制作笔录,由放弃继承人签名。

继承权的放弃是作为继承人的权利。 当然,一般来说,放弃继承的标识可以书面形式,也可以口头形式,但该法没有严格限制。 但一般情况下,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需要在遗产分割之前进行,放弃继承遗产不损害他人利益的,不允许他人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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