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租赁住房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
一、职工身份证原件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无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职工应当提供所在单位签章的《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一式二份和储蓄账户。
二、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原件。 工作人员未婚的,应当发表单身声明。
三、本人及配偶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无房契。
四、职工租赁商品住房的,提供租赁备案证明。
五、职工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提供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
(第
三、
四、五项资料由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有关管理部门确定,工作人员无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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