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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维修基金申请程序是怎样的啊,怎么申请房屋维修基金

一、房屋维修基金申请手续如何?

申请手续如下。

1、业主向业主委员会或房屋所在地居委会(以下统称居委会)提出房屋维修申请;

2、经居委会确认属于房屋维修范围的,提交房屋维修预算明细、房屋维修费用分担的业主名单后,征求业主意见,据此填写《已购自管公房维修基金使用申请表》 (网上下载及复制件均可使用)原售房单位

3、原售房单位收到申请书后,维修基金交银行打印银行存款对帐单,填写《已购自管公房维修基金使用审批表》、《已购自管公房维修基金支取明细表》后,持相关资料到市住房保障中心办理提取维修基金的审批手续;

4、经批准后,原售房单位持批准文件及相关资料到寄存银行按居委会意见转账,直接转入居委会指定账户,由居委会将维修基金用于房屋实际维修。

二、房屋维修基金的缴纳时间是多久?

业主在房屋进房前,应当缴纳房屋维修基金。 首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可以直接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也可以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为办理。 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办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收到房屋维修基金之日起30日内,将代办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三、房屋维修基金的缴纳标准是什么?

商品房销售的,购房人与售房单位应当签订有关房屋维修基金的缴纳约定,购房人应当按照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纳房屋维修基金。 销售单位代收的维修基金归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房屋销售收入。 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现行标准为:高层(含电梯多层) 90元/平方米,多层(含别墅) 50元/平方米。

四、房屋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是什么?

房屋维修基金用于房屋保修期届满后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部分和设施损坏后的维修和更换。 房屋主体申报过内、外城墙、柱、梁、楼板、屋面等,公共部分包括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公共设备有上下管道、电梯、消防、车库等。

行为人在城镇购买房屋的,应当在房屋交付前缴纳相应的房屋维修基金。 这是为了保障房屋的公共设施和房屋主体。 一般来说,房屋维修基金由当地居委会行使管理权,但小区内设立业主委员会的,应当由业主委员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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