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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契税滞纳金的相关内容有哪些规定,房屋契税 滞纳金

无论是新房还是二手房,我们买卖房屋或者赠送房屋的时候,都要按比例缴纳契税。 如果超过加纳的税金,就要征收房屋契税的滞纳金。 房屋契税滞纳金的征收有一定的比例,这一点我们要注意。 接下来,向律师编辑详细介绍房屋契税滞纳金的相关内容。

一.契税滞纳金的定义

滞纳金是对不按纳税期限缴纳税款的纳税人,按拖欠天数加收一定比例的滞纳金,是税务机关对逾期缴纳税款的纳税人给予经济制裁的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收取滞纳金不是处罚,而是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因占用国家税款而应当支付的补偿。

二.契税滞纳金计算起始日的确定

1、纳税人申报纳税的,由征收机关核定的税款缴纳期限届满后一天为滞纳金计算的起始日。

2、纳税人未申报纳税的,取得土地房屋权属证书的次日为计算滞纳金的起始日。

三.契税滞纳金适用比例

根据国税发[2001] 110号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业税、牧业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征收管理暂参照执行的通知》第二条的规定,拖欠税款行为发生在2001年4月30日以前的,按照原《税收征管法》的规定,按日征收滞纳金2。 的滞纳金; 2001年5月1日以后发生的,一律按《税收征管法》的规定,按日加收滞纳税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四、购买二套房后缴纳契税是否需要缴纳契税滞纳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产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契税征收机关申报纳税,并在契税征收机关审查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根据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契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产生之日起10日内,向房屋所在地契税征收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其纳税期限为纳税义务产生之日起90日后的次月15日内。

五.契税相关规定

(一)契税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

第九条规定,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产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契税征收机关申报纳税,并在契税征收机关审查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二)契税征税依据:

1、房屋买卖为成交价格

2、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3、房屋置换是更换的房屋价格差价

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无正当理由或者房屋差价明显不合理无正当理由的,由征收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

综上所述,未按期缴纳房屋契税的,国家将实行经济制裁。 也就是说,被称为房屋契税滞纳金。 小编提醒,为了减少经济损失,要注意房屋契税滞纳金的计算起始日。 以上是房屋契税滞纳金相关内容的知识。 遇到相关问题时,请参考文章的相关内容。 详情请咨询律师糕点店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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