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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出入境证件罪怎么量刑

一、销售出入境证件罪如何量刑处罚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处以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三百二十条向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或者销售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销售出入境证件罪有哪些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求

本罪侵害的对象是国家对出入境证件的管理秩序。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出入境证明。 既包括出境证明又包括入境证明。 出入境证明是公安部、外交部、港务监督局和其他授权的有关机关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审查验证后出具的准予其出境入境的证明,如护照、签证或者其他有效的出境入境证明。 在此,护照是一国或部分特别地区为其出境公民签发的证明本国或本地区公民的证件,是本国或本地区公民出入国境、在国外居留、旅行的合法身份证和国籍证明,它是本国外交主管机关相互友好并可以免签证的国家、公民可以用其护照出入该国国境。 签证是指一国在本国或外国公民持有的护照或其他旅行证件上签字或盖章,允许出入本国国境。

(二)客观要求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销售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行为。 变卖,即变卖,是将手中的出入境证件出卖给他人,换取金钱、财物或其他物质利益的行为。 包括收集、购买、骗取后再出售,还包括出售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 但行为人出卖的必须是真实、合法的出入境证件,即国家机关依法出具的出入境证件。 该真实证件是否超过有效期限,不影响本罪成立,出卖伪造或者变造的出境入境证件的,不构成本罪,应当以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境入境证件罪论处。

(三)主体要求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可以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故意表现在主观方面。 只要行为人实施以营利为目的销售出入境证件的行为,犯罪就是既遂。

以销售出入境证件罪销售的都是真证件,至于该证件是否还在有效期内,对本罪的成立没有任何影响。 但行为人销售的出境入境证明是伪造或者变造的,此时成立的应当是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境入境证明罪,而不是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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