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受到工伤伤害的,应当进行工伤认定。 公司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障。 这个时候,社会保障是有帮助的。员工工伤死亡当月社保吗? 以下富华法律小编为大家介绍详细的知识。 希望能帮到大家。
一、员工工伤死亡当月社保吗
1、职工因工死亡,当月必须缴纳社会保险费,未缴纳社会保险费,不能享受工伤死亡待遇
2、职工2016年4月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无论是4月1日还是4月30日)的,社会保险费支付至2016年4月,从5月开始享受退休金。
3、职工死亡当月的公司应支付其工资,退休人员死亡当月享受退休金。
也就是说,职工发生事故(死亡)的当月,应当缴纳当月的社会保险费。
二、如何鉴定工伤等级
1、到当地劳动局社会保险科领取工伤认定表
2、应劳动局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证明双方有劳动关系
)3)事故发生情况的证明
)4)医疗病历资料。
劳动局收到这些材料后,报告市一级劳动局在60天内进行认定。 属于工伤的,下一步进行伤残等级鉴定,一般经办机构也是社会保险科,如果用人单位不按要求赔偿,按上述材料申请仲裁,县级市没有仲裁机构的,向市级劳动部门设立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一级至四级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级至六级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至十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三、工伤鉴定后赔偿流程
1、工伤报告手续。 只有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向工伤保险机构投保工伤保险时才有此手续。 公司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
2、工伤认定手续。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调查工伤(死亡)事故确定是否属于工伤的过程,一般工伤是迈出的第一步。 用人单位书面认为工伤的,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可以不办理此手续。 注意工伤认定的两个时间: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的,劳动者必须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部门提出申请。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调查认定后,书面通知单位和受伤人员。
3、工伤认定手续。 工伤鉴定是申请工伤鉴定的工作人员在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即办理工伤认定手续后)其医疗终止或者医疗期满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评定残疾等级的行为。 广义工伤鉴定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和伤残等级鉴定。 狭义上的工伤认定是指残疾等级的认定。
4、协商赔偿程序。 工伤鉴定后,可以根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额。 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按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 未参加保险的(特别是在工伤保险机构的保险),按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5、劳动仲裁程序。 与用人单位协商仍不能解决的,可以根据劳动仲裁法规提起仲裁程序。
6、法院审理程序。 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对一审法院的判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二审法院上诉。
7、执行程序。 或者判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支付抚慰金的,可以根据生效的法律文书向法院执行局提出执行申请,由法院执行。
8、投诉程序。 对生效判决不服的,可以申请开始再审程序,但一般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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