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营养费的计算与补偿
营养费是指受害人因交通事故伤害确需补充营养食品,由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根据受害人伤情提出意见,作为辅助治疗的费用。营养费是根据受害者的残疾情况和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的,其中最重要的是受害者的残疾情况。虽然法律规定医疗机构出具的意见只能作为参考,但在实践中,该意见往往是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时确定营养费支付的重要依据。
1.受害人的伤残情况
营养费用根据治疗和康复的需要确定。应当根据受害人的伤情和伤残情况,根据治疗和康复的实际需要确定。需要注意的是,受害人实际需要补充的营养,必须是弥补侵权人行为造成的损害而需要补充的营养。受害人需要补充的营养与侵权人的侵权行为无关的,受害人不得要求赔偿营养费。
2.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
在确定具体的营养费用时,还应参考医疗机构的意见,认为灾民确实有补充营养食品作为辅助治疗的需要,并对所需营养品的等级进行评估,在此基础上确定具体的营养费用。因此,营养费用的补偿金额应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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