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的,可以不出庭参加诉讼活动。但是,离婚案件不同于其他民事案件。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能否离婚,要看感情是否真的破裂了。在这个问题上,诉讼代理人往往是不确定的,很难陈述、辩论和解释具体情况。所以离婚案件如果委托诉讼代理人,原则上我是要出庭的。考虑到一些案件的特殊情况,比如当事人有精神病,不能正确表达自己的意志,要求其出庭是没有意义的;比如当事人患有传染病,或者在国外不方便亲自出庭。因此,法律允许原则之外的例外。然而,上述两个例外略有不同。对于不能表达意志的当事人,不仅不能出庭,也不用提交书面意见。对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庭的,必须有当事人是否同意离婚的书面意见,提交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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