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民事诉讼

向法院交完诉讼费算立案吗能退吗,交完诉讼费才算正式立案吗

对于不是很了解诉讼流程的当事人来说,不知道每个诉讼环节该怎么做。比如有的当事人不知道法院已经立案了是什么案子,交费后还担心立案。那么,交了诉讼费之后,立案了吗?今天,富华法律编辑将带你了解向法院交完诉讼费算立案吗

一、向法院交完诉讼费算立案吗

诉讼受理费是法院先受理后凭受理通知书到指定银行,所以即使交了诉讼费也立案。

二、诉讼费的缴纳和退还规定

1.根据《交纳办法》规定,诉讼费用的缴纳和退还为: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需要按照本办法缴纳案件受理费的,被告应当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2.申请费由申请人预先支付。但《交纳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是由申请人预先缴纳,而是在申请费执行完毕后缴纳,在破产申请费清偿后缴纳。103010第11条规定的费用应在实际发生后支付。

3.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数额的,案件受理费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数额的,按照增加的诉讼请求数额缴纳。 (2)在法院调查终结前,当事人提出减少索赔金额的,应当按照减少的索赔金额予以退还。

4.原告应当在收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后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提起反诉的当事人应当在提起反诉后7日内缴纳案件受理费。

5.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应当在上诉人向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提起上诉的,应当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间未预缴诉讼费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缴。申请费由申请人在申请时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预缴。

6.当事人逾期不交纳诉讼费用,又不申请司法救助的,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仍不交纳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7.根据《交纳办法》第九条需要缴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申请再审的当事人应当预交。双方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预交。

8.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至第三十九条规定移送、移交的案件,原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当事人预交的诉讼费用移交给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涉嫌刑事犯罪,并将案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的,退还当事人已缴纳的案件受理费;民事案件移送后需要审理的,当事人缴纳的案件受理费不予退还。9.中止诉讼和执行的案件,已缴纳的案件受理费和申请费不予退还。中止诉讼和执行的原因消除,恢复诉讼和执行的,不再缴纳案件受理费和申请费。

10.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发回重审的,应当退还上诉人交纳的二审案件受理费。 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应当退还当事人缴纳的案件受理费;当事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裁定提出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退还当事人缴纳的案件受理费。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终结诉讼的,依照《交纳办法》缴纳的案件受理费不予退还。

http://w

2.按比例分享。《交纳办法》规定,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由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各方承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不成的,由法院根据各自在诉讼中的利益决定各自承担的数额。其中,专为自己利益的诉讼行为所产生的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第二审人民法院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的,应当相应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关于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

3.协商负担,由人民法院根据职权决定由哪一方负担。《交纳办法》规定: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如果协商不成,由法院裁决。离婚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由法院裁决。执行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申请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4.原告、上诉人或申请再审人的负担。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按照《交纳办法》应当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诉讼费由申请再审的一方承担;双方申请再审的,按照《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承担诉讼费用。原审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人民法院根据诉讼费用负担原则重新确定。《交纳办法》第十条第五项规定的申请费,由人民法院根据《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确定。

5.申请人或债务人的负担。适用特别程序审理案件的公告费由检察官或者申请人承担。在监督程序中,申请人申请支付令,债务人对支付令有异议的,申请费由申请人承担;申请人再次提起诉讼的,申请费可以包含在诉讼请求中。债务人不反对支付令的,申请费由债务人负担。在公示催告程序中,申请费和公告费由申请人承担。申请执行的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103010第十条第二项规定的申请费由申请人承担。申请人提起诉讼的,申请费可以包含在诉讼请求中。

6.为不当行为的当事人承担责任。在诉讼中,有些当事人会做出一些不符合法律规定,甚至违法的行为,由此产生的费用应当由行为人承担。例如,伙同他人作伪证,伪证者的加班费和差旅费等。以及以故意逃避、逃避送达为目的的法院公告送达的费用等。所有这些费用由实施不当行为的当事人承担。当事人因自身原因未在举证期限内举证,在二审或者再审期间提出新的证据,导致诉讼费用增加的,增加的诉讼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如果当事人真的不知道每个诉讼环节该怎么做,可以提前了解律师或者自己,以免错过相应的诉讼时间。以上是富华法律编辑为您整理的《三、民事诉讼费用负担的情形》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如果您有任何其他法律问题,请咨询富华法律,我们将竭诚为您解决问题。

  • 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是否必须提供证据和证据,当事人提
  • 检察机关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是什么,附带民事诉讼
  • 必要的共同诉讼人和普通的共同诉讼人区别,必要的共同
  •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是多久的,交通事故人身
  • 律师在民事诉讼中享有哪些诉讼权利和义务,律师在诉讼
  • 诉讼代理人在代理诉讼过程中享有的权利有哪些,在具体
  • 好消息: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减交、缓交、免交诉讼费用
  • 民事诉讼代理人的权利有哪些方面,民事诉讼代理人的权
  • 个人案件网上查询系统怎么用不了,怎么在公安局网站上
  • 当事人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人数为,民事诉讼委托代理
  •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大媒体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