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与他人发生利益纠纷,无法调解时,可以通过起诉法院来解决。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也需要消耗一定的人力物力,所以不是免费的,需要收取一定的起诉费用。法院起诉费用谁来承担怎么样?接下来,富华法律编辑将为您详细介绍。
一、向法院起诉的流程
1.一方当事人提起诉讼,应当先提交起诉书,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相应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当写明双方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是当事人的,应当写明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
2.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原告应向法院提交相应的材料;
3.立案庭应当在当事人履行必要手续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后七日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
4.当事人应当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5.立案后,案件将由法院安排审理。
二、起诉状应该怎么写
起诉状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
2.被告的基本情况;
3.请求及其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三、法院起诉费用谁来承担
103010第29条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双方各自承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人败诉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各当事人在诉讼标的中的利害关系,决定各自承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第三十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改变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的,应当相应改变第一审人民法院关于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
第三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应当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诉讼费由申请再审的当事人承担;双方当事人申请再审的,诉讼费用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承担。原审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人民法院根据诉讼费用负担原则重新确定。
第三十四条规定,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
行政案件被告变更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由被告承担案件受理费。
一般向法院收取的诉讼费都是由原告先垫付。如果后期原告打赢了这场官司,那就由败诉方,也就是被告来承担。如果胜诉方愿意自己承担诉讼费,也可以由胜诉方承担。以上是编辑为你整理的法院起诉费用谁来承担问题的回答。如有其他问题,请咨询富华法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