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救助是指人民法院对民事、行政案件中有充分理由证明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但确有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缓交、减收或者免收诉讼费用。
一、申请司法协助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民事、行政案件的当事人可以向当地法院申请司法协助:
1、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
2、追索养老、社会保险、劳动报酬和生活确有困难的;
3.为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或者其他人身伤害事故的受害人谋取医疗费、物质赔偿,本人生活确有困难的;
4.孤寡老人、孤儿或生活困难的农村“五保户”;
5.无固定收入来源的残疾人;
6、国家规定的优抚对象,生活困难的;
7、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领取失业救济金,无其他收入,生活困难的;
8.因自然灾害或者其他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国家救济或者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
9.起诉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农民履行义务,生活困难;
10.接受有关部门的法律援助。
二。申请司法协助的程序
1.申请时间: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应当在收到案件诉讼费用和执行费用预交通知书后7日内,向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和执行费用。
2.需要提交的材料: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时,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明、书面申请等证据材料,包括经济困难、五保供养、残疾人、国家规定的优抚对象、领取失业救济金以及有关部门正在给予法律援助的其他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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