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内容:我国法律对民事诉讼时效有哪些规定?下面,富华说法民事诉讼法栏目边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1、 民事诉讼时效效力:
——权利人不丧失起诉权,(赢得诉讼的程序性权利)。权利人起诉的,法院应当受理。
——在审判中,法院不得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由,主动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院认定诉讼时效已过的,应当作出判决(而不是裁定)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而不是驳回起诉)。
——虽然期限已过,但债权人仍可接受当事人自愿履行——因为实体权利本身并未消灭,如果当事人履行后反悔,则不予支持。
2、民事诉讼时效适用范围:
——适用于债权请求权,包括合同、侵权之债、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之债、缔约过失之债等。
——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等绝对权。不适用,但因其侵权而产生的债权请求权也受诉讼时效限制。
——国家财产未授权给公民、法人经营管理的,受侵害时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强制性的,不允许当事人同意排除或改变其适用。
3、民事诉讼时效的种类:
普通:两年。
特殊:1年、3年、4年、20年(不暂停、中断,但延长)
商品不合格时:违约索赔1年,侵权索赔2年。
4、民事诉讼时效的起算: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
——有明确约定履行期限的债权,自到期日的次日起计算。
——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债权,从债权人主张权利时起计算,有宽限期的,从宽限期届满的次日起计算。
-人身伤害的,如果当时发现伤害的,从侵害之日起计算;未发现的,从确诊之日起计算。
——职务侵权赔偿请求自职务行为被法律认定为违法之日起计算。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的诉讼时效,应当按照相应的履行日单独计算,而不是从最后一个履行日起算。
5、民事诉讼时效的中止: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
发生时间:诉讼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
6、民事诉讼时效的中断:
-起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申请仲裁/调解/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支付令/申请破产/向行政机关申诉。
不起诉:自动撤回/驳回/驳回起诉/原告不到庭。
要求:口头或书面,目标包括
债务人/债务担保人/债务人代理人/财产保管人
-致谢:口头或书面,包括
同意偿还/请求延期/提供新的担保/支付利息或租金
可以反复中断(不超过20年)
预定周期也称为恒定周期。
一般适用于形成权。权利本身会在期限届满时消灭,这是不可改变的。
行使撤销权的期间/收取定金的期间
一般从成立之日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