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资金的财产保全是否必要,取决于原被告双方的个人需要。需要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确保自己的利益得到保护。所以,今天就让我们来看看工程款财产保全是否必要和富华说法边肖对相关问题的回答吧!
一、工程款财产保全是否必要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提起诉讼之前或者之后,为保证将来生效的判决能够执行或者避免财产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标的物采取的限制处分的强制措施。在依法维权的过程中,胜诉不是原告追求的最终目标,顺利拿到钱才是目标。因此,为了保证诉讼目的的实现,原告可以在诉讼过程中申请财产保全措施,冻结政府基建账户内的现金和相应的不动产,原告可以在诉讼过程中保持主动权。
二、工程款拖欠如何诉讼
工程款诉讼是最权威的手段之一。通过人民法院的一系列诉讼活动,确定拖欠工程款的结算金额,通过财产保全、强制执行、拍卖工程等方式实现工程款的结算。当然,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尽最大努力通过谈判和调解解决问题。
第一,诉讼时间的掌握
企业要选择最佳起诉时机:拖欠工程款,在涉案工程已经竣工验收、签字盖章后;施工中出现违约或严重违约。应及时、准确、坚决地采取法律措施,防止被动起诉。
第二,提起诉讼的必要条件。
1.准确选择被告。
提起诉讼时,任何一方选择用人单位并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方式,包括一人或数人作为被告或共同被告,均可。
2.证据必须充分。
3.准确合理的索赔。
承包工程欠款优先受偿权可以作为一项独立的债权提出。因此,为保证诉讼后利益的最大化,当事人在提出优先受偿承包工程欠款的请求权时,应尽量提出优先受偿承包工程欠款的请求权。
三、工程款起诉财产保全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第119条
起诉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请求、事实和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被诉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
看到这里,富华说法边肖相信你也知道相关的知识。向法院申请对工程款进行财产保全后,一旦胜诉,就可以从保全的财产中拿到自己应得的部分。好了,这就是关于工程款财产保全是否必要的全部内容。如果您还有任何问题,请咨询我们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