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房屋的不动产之一,在房屋交易、赠与、继承等时。需要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房屋转移登记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程序很多。《民法典》中房屋过户本身如何处理?富华法律边肖整理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民法典中房子自己过户怎么办理
《民法典》中没有关于房屋自行过户如何处理的规定。如果房屋通过买卖、赠与等方式转让。需要双方共同申请。如果是通过继承、判决等方式转移的。当事人可自行携带相关材料,直接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转移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因买卖、抵押等申请房地产登记的。双方应共同申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单方申请:
(一)首次申请登记的未登记房地产;
(二)继承或者接受遗赠取得房地产权利的;
(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如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或人民政府的生效决定;
(四)权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房地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房地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注册或者异议注册;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注册申请书;
(二)申请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委托书;
(三)不动产权属来源的相关证明材料、登记原因的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4)房产界址、空间界址、面积等材料;
(五)涉及他人利益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示范文本等信息。
二、房屋过户手续如何办理
第一步。买卖双方应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应了解房屋整体状况及产权情况,并要求卖方提供合法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明等证件。
第二步:如果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支付购房定金(支付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房屋买卖合同)。买卖双方经协商,就该房屋的位置、产权状况、交易价格、交付时间、交付方式、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至少一式三份。
第三步: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审核。买卖双方向房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后,管理部门应查验有关证件,审核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无产权或部分产权未经其他产权人书面同意的,不予受理,禁止上市交易。
第四步,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和购买对象,按照交易部门预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批,交易双方方可办理签契手续。现在北京已经取消了房产买卖过程中的契证,也就是俗称的“白契”。
第五步。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取决于交易房屋的性质。比如房改房、危改安置房、经济适用房和其他商品房的税收构成就不一样。
第六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两者之后
第七步:对于贷款的买方,在与卖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会对买家的信用进行审核,对双方想要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确定买家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家贷款。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受人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一次性发放贷款。
第八步:买受人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并付清全部房款后,出卖人交付房屋并结清全部物业费,双方二手房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知道,民法典中并没有关于房屋本身如何办理过户的规定,房屋过户一般是双方申请。如果房子是通过继承、法院判决等方式转让的。当事人可自行申请登记,并在申请时提交相关材料。如果需要法律帮助,读者可以咨询富华法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