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是指房屋的所有权。买卖房屋时,需要进行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产权转移登记后,房屋交易完成。而且房屋过户需要提供相关材料,那么产权过户需要产权证原件吗?富华法律边肖整理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产权过户是否要房产证正本
1.房屋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时,需要提供房产证原件等材料,而房产证只有原件,原件和复印件没有区别。
2.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交换和赠与合同;
(3)继承或遗赠的材料;
(4)分割及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审批权的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有关纳税凭证;
(八)其他必要的材料。
依法应当备案的房地产买卖合同,申请登记时必须提交已备案的买卖合同。
二、房屋买卖过户流程
1.买方了解房屋现状及产权,卖方提供合法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及身份证明。
2.如果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双方就产权状况、交易价格、交付时间、交付及产权处理达成一致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至少一式三份。
3.买卖双方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接受审查。管理部门审核相关文件,审核产权,对符合条件的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的不予办理。
4.契约。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和购买对象,按照交易部门预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批,交易双方方可办理签契手续。
5.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缴纳税费。
6.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完成产权变更登记后,将交易资料移交发证部门,买受人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书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7.买卖双方在与卖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进行审查评估,然后批准买方贷款。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后,买受人在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书后发放贷款。
8.买受人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并付清全部房款后,出卖人交付房屋并结清全部物业费,双方二手房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根据以上分析,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房屋买卖中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的,当事人应当提供原产权证等材料,如完税证明、买卖合同等。而且房产证没有原件,不需要提供。如果需要法律帮助,读者可以咨询富华法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