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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房产证如何办理过户,安置房房产证如何办理贷款

首先在当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地产估价手续。 在办理估价手续之前,买卖双方必须明确是谁支付了这个手续的费用,是谁申请的并填写委托书。 应当携带的资料有:买卖房屋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该房屋的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当事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该房屋平面设计图。

一般来说,这项评估任务由当地市级评估机构负责。 因为数量很多,所以需要等一会儿。 评估的手续费通常为该房屋价值的0.5%左右,评估结束后给出两个评估结果,买方逐个出售。

有评估报告后,去当地地方税部门缴纳营业税。 携带的资料为房屋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合同双方当事人复印件及上述评估报告。 客户住房为普通住房,已使用5年的,不需要缴纳这部分税。 如果不满5年,需要分具体年份支付这部分营业税。

非普通住房,使用期限不满五年的,应当全额缴纳营业税,五年以上的,按照具体使用年限缴纳。

缴纳营业税后,可以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 此外,到房地产交易中心,携带的资料有买卖房屋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该房屋的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清晰复印件、该房屋平面设计图,以及上一步缴纳营业税后提交的证件及评估报告。

此时,买卖双方出席,签字盖手印,已婚者必须携带夫妇双方的身份证。 这里也有费用。 一般每平方米三元。

最后一步是领取房产证。 支付的费用为注册费、人工费和印花税,分别为80元、10元和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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