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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的罚没款算公款吗法律

一、收取的罚息是公款吗?

1、罚款,是指执法机关、司法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法违规人员进行经济罚款的价款,没收的赃物转化为价款。

2、财政部《关于对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实行预算管理的规定》各级执行、执行部门和单位取得的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应在3日内上缴国库。 零售额,账面余额不足1000元的,经本级财政部门同意,可按15日上缴; 达到1000元的,应当及时上缴国库。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截留、侵占、挪用、私分。

3、无罚款适用的预算科目,按财政部有关规定应缴纳的预算款计算。

二.相关区分

和罚款带来的经济后果一样,每个被罚款的人都必须支付一定的钱。 但是,其性质的恶劣是不同的。

罚款是行政责任,罚款是刑事责任。 也就是说,被罚款的人比被罚款的人犯罪程度更严重。

罚金是刑法的附加刑之一,也是刑罚的一种形式,是财产刑,其适用对象是触犯刑法的罪犯和犯罪法人。 罚款只能依照刑法的规定由人民法院判决,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行使罚款权。

罚款是行政处罚手段之一,是行政执法机关对违反行政法规的个人和单位给予的行政处罚。 他不需要接受人民法院的判决,只要行政执法机关依照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处罚决定,就可以执行。 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可以由公安局依照治安处罚法规定的程序执行。 违反工商管理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照工商行政管理具体规定程序决定即可执行。

三.法律依据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大军集体所有制。 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各尽所能,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

该条款是公有制最高法律意义上的定义。 由此,可以发表公共、公款概念最高的法律权威释义。

公有-国有和劳动大军集体所有。

公款-国有黄金和劳动大军集体所有。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九十一条[公共财产的范围]本法所称公共财产,是指下列财产:

(一)国有财产

(二)劳动大军集体所有的财产

(三)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赠或者专项基金财产。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在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属于公共财产论。

由于黄金属于财产范畴,本条款包含了“公款”法律意义上的定义。 与《宪法》的“公共”概念完全一致。

的法律在各个方面规范了公民的行为,在日常任何违法行为后,司法机关不仅对其予以刑事处罚,而且没收其犯罪中的违法财产,在处罚此类违法收入后,向国家国库缴纳价款,缴纳后不得擅自使用或者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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