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先生说:“如果企业破产了,我们的经济补偿有相应的标准吗?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困难企业应当积极改变土地和其他有效资产,优先用于职工安置。
对计划外破产企业和退出市场、转移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市再就业资金按每人6000元的标准,补助经济补偿金。 企业所有变动资金和经济补偿金补贴总额,不足以支付安置职工费用的,由市再就业资金按全部人员总数,每人给予2000元补贴。
为保持政策一致性,对已经退出的困难企业,经复审,符合规定的,按照每人2000元的标准追加补贴,并于2007年6月底前完成。 区县支持困难企业全员安置职工,根据区县财政状况,按照市县企业补贴标准,市再就业资金给予70%—90%的补助。
不能一次性了结职工债务,经济补偿金不执行的企业,不能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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