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的确定以相应劳动合同的订立为基础,如果解除劳动关系不是双方同意达成的,需要对相应的劳动者给予赔偿。富华法律小编为您带来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如何计算的内容。 一起看看吧。
一、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如何计算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按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 不足6个月的情况下,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超过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工资平均3倍以上的,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工资平均3倍的金额支付,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本条所称月薪,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劳动合同种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根据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项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结束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一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合同后终止时间尚未确定的劳动合同。 原劳动法规定的长期合同。
单项劳动合同,即无一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完成某项工作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合同订立原则
《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守以下原则:
合法原则
劳动合同应当依法书面订立。 实现主体合法、内容合法、形式合法、程序合法。 只有合法的劳动合同才能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 另一方面,不合法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合同,不受法律的承认和保护。
协商一致原则
在合法前提下,劳动合同的订立必须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是双方“达成协议”的表达不能是单方面意思表示的结果。
合同主体地位平等原则
在劳动合同签订过程中,当事人双方法律地位平等。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并不因性质不同而处于不平等的地位,任何一方不得对另一方进行威胁和强迫,严禁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不当限制和强迫。 只有真正实现地位平等,才能使签订的劳动合同具有公正性。
等价有偿原则
劳动合同明确了双方在劳动关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劳动合同是双边有偿合同,劳动者承担并完成用人单位分配的劳动任务,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一定的报酬,并负责劳动者的保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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