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对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动者往往选择解除,但离职证明与劳动合同解除证明的区别在哪里? 为了更好地理解相关法律知识,富华法律主编整理了相关内容,一起了解吧。
一、离职证明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区别在哪?
离职证明和劳动合同解除证明的区别没有任何区别,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后发放。 约定可以同时离职的,可以与离职证明同时签发。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但离职证明只是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书面证明。
二、劳动合同几年一签
劳动合同每几年签订一次,法律没有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即可。 用人单位可以选择与劳动者每年签订一次劳动合同。 但签订第三次劳动合同时,劳动者有权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三、法律中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和离职证明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进行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理结算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将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保存两年备查。
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引起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引起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职和辞职、离职引起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及劳动保护引起的纠纷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纠纷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因此,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和离职证明书发行的主体与发行的实时机器存在差异,在法律上不是一回事。 即将离职的员工可以要求公司在离职时附上离职证明,已经离职需要离职证明的朋友可以到原公司补发,重新入职。
其实解除劳动合同证书和离职证书的区别很明显,他们发放的主体不同。 发行的时机也不同。 当然他们适用的法律知识也不同。 对于在职场战斗的我们来说,这一点必须特别关注。 他和我们的关系很密切,说什么时候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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