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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当事人包括哪些人员,民事诉讼法当事人包括哪些

民事诉讼当事人,是指因民事权益纠纷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起诉和应诉,并受人民法院判决约束的利害关系人。当事人必须是与案件有密切关系的人,没有利害关系的不能成为案件的当事人。今天,无忧找律师边肖将带你了解民事诉讼当事人包括哪些人

 一、民事诉讼当事人包括哪些人

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当事人仅指原告和被告双方;广义的当事人不仅包括原告和被告,还包括共同诉讼人、诉讼代理人和第三人。此外,当事人在不同的诉讼中有不同的称谓。在第一审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中,称为原告和被告;申请人在特别程序中被传唤。在二审程序中,称为上诉人和被上诉人。在再审程序中,适用一审程序的,称为原告和被告;如果适用二审程序,称为上诉人和被上诉人。在执行程序中,称为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二、民事诉讼当事人的特征

1.以个人名义进行诉讼。诉讼代理人等以他人名义而不是自己名义进行诉讼的,不属于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2.它与本案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当事人必须是民事纠纷的当事人,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支持受害单位和个人起诉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等与案件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不是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3.受人民法院判决的约束。当事人进行诉讼,是希望人民法院对其民事权利义务作出判决。因此,证人、鉴定人等以自己的名义参加诉讼但不受人民法院判决约束的人,不属于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三、民事诉讼当事人的适用范围

具有诉讼权利能力的人可以是民事诉讼的当事人。诉讼能力是指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起诉和应诉的资格。具有诉讼权利能力的人进行诉讼时,也必须具有诉讼能力。诉讼能力是指独立进行诉讼、行使诉讼权利和履行诉讼义务的能力。诉讼能力和诉讼行为能力一般与民事行为能力和行为能力相适应。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具有诉讼行为能力。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具有诉讼能力。

自然人的诉讼行为能力始于他的年龄,在他被宣告丧失行为能力时丧失,或者在他死亡时消灭。法人的行为能力随着其法律能力的开始和结束而开始和结束。非法人组织不具有法律行为能力,但法律允许其代表以其名义起诉和应诉,并赋予其诉讼行为能力,使其可以成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对诉讼标的没有权利义务的人是无资格的当事人,不能以案件当事人的名义参加诉讼活动。以上是无忧找律师边肖为您整理的《民事诉讼当事人包括哪些人》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如果您有任何其他法律问题,请咨询无忧找律师com,我们将竭诚为您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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