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大家都知道,证人也是一个案件非常重要的一部分。一些证人的证词将在这个案件中起很大作用。那么,民事诉讼中证人出庭作证有哪些法律规定呢?为了帮助您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无忧找律师边肖整理了相关内容。让我们来看看。
一、民事诉讼证人出庭作证法律规定
103010第七十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当事人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只要知道案件的情况,都可以作为证人。
基本要求:
1.证明的事实与他们的年龄、智力或健康状况相适应。最高法第5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为证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事实与其年龄、智力或者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可以作为证人。
2.证人能够客观地陈述个人感知的事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七条规定,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客观陈述自己亲身感知的事实。如果证人是聋哑人,他/她可以用其他方式作证。证人作证时不得使用猜测、推断或批评性语言。
其实证人出庭作证,没什么好紧张的。如实陈述你看到的事实就好。但是,证人永远不要把自己的主观推断结果作为证词陈述给法官。证人必须为他在法庭上的每一个证词承担法律责任。证人作证后,工作人员自然会要求证人在证词上签名。
二、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模板
申请人:
请求:
1.依法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本案原告(被告)发生纠纷的,在本案审理过程中,需要本案证人出庭作证,证明本案主要事实。根据《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等法律规定,申请人特向你院申请通知上述证人出庭作证,望准。
我在此传达
人民法庭
申请人(签名):
申请时间:
附:
1.证人的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2.证人的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三、民事案件证人出庭作证流程
所谓证人出庭作证程序,是指了解案件情况的证人出庭作证,以口头文字的形式向法庭如实陈述所了解的案件事实,以询问的形式接受双方质证,或者法官以询问的形式予以遵循的方式、方法和步骤。
我国《民事诉讼法》只在第124条法庭调查令第(二)项规定了“告知证人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证人证言”。这一规定只是明确了人民法院在证人作证前告知证人的权利和义务,并没有涵盖证人出庭作证的具体操作程序。在证人不强制出庭作证的条件下,这一问题并没有得到理论界和审判实践的应有重视。
在民事案件中,证人出庭的过程如下:
1、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在举证期限届满10日前提出。
2.人民法院应当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准予的,应当在开庭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并告知其应当承担如实供述和作伪证的法律后果。
3.证人出庭后,作证前,法官应当告知其作证的权利和义务。
4.证人接受当事人的询问和审判人员的询问;必要时,证人可以相互对质。
以上是无忧找律师边肖对民事诉讼中证人出庭作证的法律规定相关知识的详细介绍。证人勇敢果断的证言对原告和被告双方的诉讼结果都会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如果您有任何其他法律问题,请咨询无忧找律师,我们将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