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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予房屋未过户能否确权处理,赠予的房子已经过户了,没有赠予证明,还可以要回吗

房屋所有人可以将房屋赠与他人,赠与的房屋必须签订房屋合同。受赠人缴纳契税后,可以申请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房屋过户后,受赠人取得房屋所有权,那么赠与的房屋不能过户是否可以确认?富华法律边肖整理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赠与房屋未过户能否确权

捐赠的房屋未过户的,无法确认,房屋所有权以登记为准。但赠与合同经过公证或者为公益目的赠与的,受赠人可以申请房屋转移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房地产权利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后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可以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前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法律上不可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性质和道德义务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条经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救灾、扶贫、助残等具有公益性质和道德义务的赠与合同依法不可撤销,赠与人未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依照前款应当交付的捐赠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房产赠与公证需要的手续

1、申请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处如实说明公证事项的有关情况,并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足的,公证处可以要求补充。

2.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归档。

3.公证处办理公证时,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规则,对下列事项进行审查:

(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公证的资格及相应的权利;

(2)提供的文件内容是否完整,含义是否清楚,签名和印章是否齐全;

(3)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

(4)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公证机构对公证事项和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需要核实或者有疑问的,应当核实,或者委托异地公证机构核实,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予以协助。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知道,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不动产权利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经依法登记后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生效。所以,如果房屋没有过户,就无法确认房屋的所有权。如果需要法律帮助,读者可以咨询富华法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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