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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要点是什么意思,共有产权住房政策要点解读

近日,北京市率先在全国出台了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标志着居民个人和政府共同拥有产权的住房新形式的问世。 这种形式下,居民只需要支付很少的购房成本,就可以换取共有产权住房的居住使用权,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老百姓的购房压力,那么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要点是什么呢?

1、提高虚假订购和非法使用成本

根据《办法》年的规定,申请人未如实申报、变更家庭户籍、人口、住房、婚姻等情况,伪造或者提供不实证明材料的,10年内禁止重新申请本市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政策性住房。

共有产权的购房人、同居人违反购房合同约定,且拒不按代建单位要求修改的,责令其拆迁,并可在十年内禁止重新申请本市各种保障性住房和政策性住房。

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违法违规或者严重失信行为的,限制其家庭成员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明确产权共有住房的租赁、回购、再上市管理,使“房产”住房在符合购房条件的家庭中“流动”,满足更多“夹心层”家庭的需求,加大政策监管力度,使政策更加公平,打击虚假下单和违规使用

未来共有产权住房将真正回归住房“住”属性,不断完善本市基本住房制度,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供应体系,建立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为促进社会和谐做出突出贡献。

2、产权共享住房实现“封闭管理、内循环”

原有产权型保障性住房和政策性住房,如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限房商品房,在符合一定条件后,可以转为商品房。 共有产权房也能完全转换为商品房吗? 对此,住建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按照规定,共有产权购房人取得房地产权证未满5年的,不准转让房屋产权份额,因特殊原因需要转让的,应向原分配区住建部门提出申请,由代建单位回购、回购的房屋继续这意味着共有产权住房向完全商品房转型受到限制,共有产权住房将真正实现“封闭管理、内循环”。 从根本上杜绝投机炒作。 实现“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目标。

但仍允许共有产权住房上市交易,取得证书5年后,可以将已购住房的产权份额按市场价格转让,但可以按同等价格条件优先向代理商购买,也可以转让给其他符合共有产权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 购房人获得房屋产权的性质仍然是“共有产权住房”,在房屋产权份额中所占比例不变。

考虑到北京市人口资源环境压力和现阶段共有产权住房供需紧张的情况,在充分听取各界专家意见的基础上,收紧共有产权住房再上市产权性质,以“封闭管理、循环利用”为原则,共有产权住房的“共有产权”性质在再上市后不能改变

3、有住房迁出记录的家庭不得购买

在申购条件方面,《办法》规定,申购人必须符合本市购房限制条件,且家庭名下无住房家庭,其中单身家庭申购的,申请人必须年满30周岁。

《办法》年同时签订购房合同,征收(拆迁)住房安置补偿协议,规定有住房迁出记录的家庭不得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进一步严格申购条件,明确共有产权住房是优先解决无房家庭初次购房需求、优先保障家庭结构稳定的家庭。 积极引导30岁以下单身青年通过租赁方式解决住房难问题,形成租并举、先租后卖、逐步消费的健全住房理念,使住房切实回归自住属性。

方法(中向共有产权住房的购房人提供虚假信息,不遵守购房合同约定的,取消对保障性住房、政策性住房10年的申请权,同时出售5年内的共有产权住房,只能按原价由代建单位回购,超过5年可以上市交易,但住房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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