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合并能否解除劳动合同赔偿,企业合并员工有权终止合同

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可能会与其他公司合并,合并后也有很多需要注意的地方,但很多人实际上对员工的处理并不了解,所以企业合并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从富华法律小编开始介绍知识点。

一、企业合并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不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根据该规定,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应当根据合同履行其应承担的义务。 解除订立的劳动合同,劳动法规规定了双方可以解除合同的条件,符合合同解除条件的,解除行为成立;不符合合同解除条件的,解除行为不成立。

根据以上规定,劳动合同不因用人单位合并、分立而解除,合并、分立后用人单位有义务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企业合并不能作为解除合同的条件。 当然,用人单位合并、分立后难以履行原劳动合同的,可以按照上述规定协商变更或者协商解除。 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原劳动合同不能履行,当事人经协商仍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一致的,用人单位应当注意劳动法中“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原劳动合同不能履行,经当事人协商可以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

二、劳动合同主体

劳动合同的主体——劳动法律关系当事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的主体与其他合同关系的主体不同。 一、劳动合同主体具有法律规定的特定性,不具备法律资格的公民和不具备就业权的组织不能订立劳动合同。 其二,劳动合同签订后,其主体之间具有行政隶属性,劳动者应当依法服从用人单位的行政管理。

(一)工人

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象应当按照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改革的要求,签订包括新录用劳动者、原固定工和原固定工身份特殊人员在内的劳动合同。 原固定劳动身份特殊人员是指劳动部关于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的通知和贯彻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的下列人员:

因劳动关系不能履行劳动义务的特殊人员。 例如,用人单位“富余人员、长假期间”的职工、长期借调到外地单位的人员、带薪留校人员,聘请长期病假、离休人员,向合资、参股单位人员派遣

企业、事业单位的中共党委书记、厂长或经理、工会主席等。

(二)用人单位

需要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依照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包括中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个人、合作制非法人经济组织;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特殊类型的经济组织,如租赁经营(生产)、承包经营(生产的企业等。

三、公司和别的公司合并可以要赔偿吗

公司合并,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劳动者解除合同无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形的,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继承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劳动者因此不上班的情况下,没有补偿也没有赔偿。

以上是小编对企业合并能否解除劳动合同的介绍。 企业合并后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这些是有一定条件的,不能随便解除劳动合同。 这些虽然有一定的条件,但是如果不知道的话,可以向http//1000 .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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