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在工作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成立后,对劳动合同的解除,特别是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作出了严格的限制。 其次,富华法律小编对解除劳动合同的几种情形进行了总结。
一、解除劳动合同的几种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因终止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依法被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吊销的,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经济补偿,一般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按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月工资不足六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 公式为:经济补偿金=工龄月薪
公司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赔偿金:
1、劳动者无过错,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公司应当支付两倍于经济补偿金金额的赔偿金。
2、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前30天未通知劳动者的,应当再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代通知金。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最多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超过十二个月。 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有哪些
有终止劳动合同手续的,当事人协商一致同意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出具离职证明的用人单位为劳动者依法办理档案、社会保险转移手续,并由劳动者交接离职工作。
以上是富华法律小编总结的解除劳动合同的几种情形的相关内容。 如上所述,知道劳动合同解除情况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并按照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的工龄给予经济补偿。 如有其他问题,请访问富华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