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不能解除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 那么,在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呢? 劳动合同有什么法律效力? 为了让大家更好地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富华法律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 一起理解吧。 我希望能帮到你。
一、在哪些情况下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在这些情况下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一)女职工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限内等。
二、劳动合同有哪些法律效力
(一)劳动合同依法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应当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或者违反合同规定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因此,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订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二)合同效力如何约定
1、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有条件生效的有条件的合同,自条件达成时生效。 解除有条件的合同在条件达成时失效。 当事人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达成的,视为条件已达成;不正当地促成条件达成的,视为条件未达成。
2、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有期限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生效。 带终止期限的合同在期限届满时失效。
三、劳动合同必须有适用约定吗
根据现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的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劳动合同必须约定试用期吗?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可见,并不是任何期限的劳动合同都可以约定试用期,只有固定期限在三个月以上的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才能约定试用期。 用人单位在这两种情况下约定试用期的,该试用期的约定也应当无效。 在这种情况下,应当按照该条第四款的规定执行。 即,劳动合同只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间为劳动合同期间。
关于试用期,其实法律也有规定。 实际上,如果没有明确的规定,很容易发生公司损害工人利益的事情,对很多工人是不利的。 还是试用期的工资要低,如果试用期不加限制,对工人不公平。
以上为小编详细介绍了在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综上所述,在职工特殊期间,用人单位不得擅自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存在其他法律问题,请联系。 专业律师解决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