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某在工作中受伤,被认定为工伤,且伤残等级为二级。 公司按相关标准缴纳工伤保险费,除工伤保险基金应支付的费用外,公司还及时支付了其他费用,但公司认为胡某残疾程度严重,完全不能胜任工作任务,与胡某解除了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依法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因工致残被认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调离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中领取工伤医疗费、一至四级工伤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因此,该用人单位除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外,不得与胡某解除劳动关系。 (王富菊) )。
延长阅读:劳动纠纷/劳动纠纷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大媒体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