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向劳动者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书。 那么,单方面解除合同通知书的效力如何? 单方解除合同应当符合什么条件? 为了更好地理解相关法律知识,富华法律主编整理了相关内容,一起了解吧。
一、单方解除合同通知函的效力
合法的解除合同通知书到达受益人住所时,已经生效,发生解除合同的法律效力,到达该住所即可,不到达不能拒绝,所以解除合同通知书的拒绝也就等于确认到达,并不是解除失败,拒绝的也有效。
这个通知书的投递方法有很多种,但是用邮寄送达是最简单的传统方法。 但由于现在传真、邮箱等方式已成为常用的商务公文往来方式,符合合同解除条件的一方只要将合同解除通知书发送给对方就能产生法律效力。
二、单方解除合同应满足哪些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可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可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条件,包括自然灾害、战争、社会异常事件等。
)二)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主要债务即次级债的对称,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当事人应当承担大部分债务或者对债权人权利有重要或者根本影响的部分。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仍未在合同期限内履行的。 迟延履行是指债务人没有正当理由,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仍未履行合同债务。 或者对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债务人接到债权人催告履行后仍未履行的。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不能实现合同的。 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或者其他合同条款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至关重要,一方有违约行为严重影响当事人订立合同预期经济利益的,当事人可以不经过催告程序直接单方面解除合同。 如季节性、时效性强的标的物迟延交付,另一方当事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五)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凿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提取资金逃避债务;
3、丧失商业信用
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的其他情形的,可以中止履行。 履行终止后,对方未在合理期限内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保证的,终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六)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用人单位解除违反的规定或者按照本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 赔偿金的计算年限从雇佣之日起计算。
《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了终止劳动合同补偿的具体标准。
(一)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按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 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 不足6个月的情况下,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其经济补偿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额度支付,其经济补偿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三)本条所称月薪,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按照劳动者应得的工资计算,包括时薪或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货币性受益人。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终止前12个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根据实际工作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以上是小编详细介绍单方解除合同通知书效力的相关知识。 通知书的寄送方法有很多种,但邮寄是最简单的传统方法。 目前,传真、邮箱等方式已成为常见的商务公文往来方式,因此,符合合同解除条件的一方只要将合同解除通知书发送给对方即可生效。 如果存在其他法律问题,请联系富华法律。 专业律师解决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