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解除证明是劳动者从公司退休时,由公司出具的证明。 一般由公司出具,并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盖章解除。 如果解除劳动合同把证书弄丢了怎么办? 这个证明书和离职证明书不一样吗? 以下,和富华法律小编一起调查一下吧。
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丢了怎么办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丢失可以回原单位补办。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丢失,原单位不予补办的,可以按以下步骤操作:
1、要求原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补发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2、单位拒绝处理的,以此理由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诉。
3、劳动仲裁裁决书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进行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理结算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将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保存两年备查。
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与离职证明的区别
劳动合同解除证明与离职证明有本质区别,劳动合同解除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离职证明只是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书面证明。 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是用人单位依法出具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往往是双方协商的结果的离职证明,是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自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由劳动者发起的。
劳动合同解除证明通常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依法完成离职手续,由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出具的。 用人单位未出具的,劳动者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通常是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法提前30天向用人单位出具的离职通知书。 劳动者未按要求出具而离职的,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劳动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可以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进行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理结算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将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保存两年备查。
第八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的,给被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的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作用
新用人单位应当与以前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以避免用工风险。
1、一般就业用途:作为招聘单位内部审核用材料,证明你目前不在职或已从相关单位辞职。 在这里不太重要。 能证明你现在不在职或者从其他公司辞职的证明比较多。 参、退款单据等。
2、证据性用途:被动解除与现单位劳动关系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有因个人原因辞职、解雇、合同失效等解除事由,在这种情况下非常重要。 与劳动者自身的权益有直接关系。 而且有可能对今后的维权产生决定性的影响。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以上就是富华法律小编详细介绍的关于如何处理劳动合同解除证书丢失的知识。 劳动合同解除证书的丢失可以回原单位补发。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丢失,原单位不予补办的,可以按照本文介绍的三个步骤操作。 如果存在其他法律问题,请联系富华法律。 专业律师解决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