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如果存在非常多的劳务公司,普通劳动者通过劳务公司被派遣到用人单位,导致劳务合同问题,解除劳务合同有赔偿金吗?富华法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 接下来一起看看吧。 我相信对你有帮助。
一、劳务合同解除有赔偿金吗
用人单位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外,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在其他情况下,根据解除的原因,赔偿方式也不同。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按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 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 不足6个月的情况下,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这里所称月薪,是指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公司无正当合法理由单方面辞职的,应按上述标准支付两倍赔偿金。
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经济补偿吗
没有补偿金。
根据合同解除的原因分类,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分为强制解除和自愿解除。 其中被迫解除的,是用人单位有法定情况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应当由劳动者提出的解除劳动合同,而主动解除是指劳动者因个人原因选择离开。 劳动者被强制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获得经济补偿金,但因其他劳动者自身原因退休的,除非用人单位同意支付经济补偿金,在这种情况下,法律没有规定劳动者自愿解除劳动合同也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
三、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按每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 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 不满6个月的情况下,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等。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按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 不足6个月的情况下,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超过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工资平均3倍以上的,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工资平均3倍的金额支付,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本条所称月薪,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以上是主编介绍的解除劳务合同有赔偿金吗?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解除劳务合同时,是否需要支付赔偿金还有待商榷。 如有其他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 提供专业律师。 欢迎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