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可以冷静地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事项,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30天提出。 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的要求。 增加更多关于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技巧的知识,富华法律小编为您解答这个疑惑。
一、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技巧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然后由职工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申请书,最后按照双方协商内容制定《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二、劳动者解除合同的条件
)一般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书面预告用人单位。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内的,应当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不提供劳动条件的。
三、劳动合同解除的适用情形
《劳动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其第二十五. 26.27.31.32条规定,在一定情况下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可以依法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有以下三种情形
第一种情形,依照《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种情形,依照《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
)1)劳动者患病或者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者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意见的。
第三种情况,依照《劳动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困难,确需裁员的,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在下列两种情况下,劳动者还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第一种情况,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种情形,依照《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试用期内的;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时,也应当履行义务。 以上就是富华法律编辑为您整理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技巧相关知识。 希望对工作和学习有帮助。 如果您有其他问题,请联系富华法律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