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劳动合同和解除劳动合同的区别在哪些方面,终止劳动合同与解除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

合同的终止,即合同权利和义务的终止,是指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归于消灭,客观上不再存在。 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经一方或者双方表示,使基于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的行为。 更多关于终止劳动合同和解除劳动合同的区别的知识,富华法律小编可以回答这个问题。

一、终止劳动合同和解除劳动合同的区别

合同的终止,即合同权利和义务的终止,是指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归于消灭,客观上不再存在。 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经一方或者双方表示,使基于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的行为。

二、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赔偿吗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没有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要求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成立。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每月向劳动者支付两倍的工资。

三、什么是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以下简称《劳动法》 )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根据本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其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工种、岗位或者职务的工作,遵守所属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安排被录用劳动者的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按照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以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富华法律小编温馨提示:劳动合同的终止和劳动合同的解除不是同一个概念。 以上就是富华法律小编为您整理的终止劳动合同和解除劳动合同的区别相关知识。 希望对工作和学习有帮助。 如果您有其他问题,请联系富华法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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