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存在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况,解除的前提需要证明,但解除劳动合同和离职证明呢? 为了更好地理解相关法律知识,富华法律主编整理了相关内容,一起了解吧。
一、劳动解除合同书和离职证明
(一)作用不同
离职证明一般由原用人单位出具给新用人单位,依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招用未与其他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造成其他用人单位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此离职证明应当在劳动者进入新用人单位时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此外,离职证明也可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因本人以外的原因失业的劳动者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手续。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通知书是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出的,通知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的理由和时间,除劳动者为了证明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的事实而认为用人单位向劳动行政部门、仲裁、法院等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以外
)二)发行时间不同
离职证明由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由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发给劳动者。
(三)内容不同
离职证明的内容一般应当载明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日期、单位、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等项目,而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的内容一般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理由、依据、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日期、办理离职手续的时间、经济补偿金
(四)法律责任不同
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离职证明的,给责令改正的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例如,造成劳动者无法就业的损失,或者造成劳动者无法办理失业保险金领取手续的损失。
仲裁、法院根据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记载的理由和有关事实审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正当性,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依照劳动者的选择判决命令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按照法律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
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送达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出具劳动者离职证明。 劳动者也应当要求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和离职证明,合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二、解除劳动合同书丢了能补办吗
(一)向原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要求补发解除劳动合同。
(二)机关拒绝处理的,由其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提起诉讼。
(三)劳动仲裁裁决书是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丢失,原单位不予补办的,可以按以下步骤操作:
1、要求原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补发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2、单位拒绝处理的,以此理由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诉。
3、劳动仲裁裁决书是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另一个方案是调往当地劳动局的劳动关系,但一般会推给原公司补充。
三、解除劳动关系协议范本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地址: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按照《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就双方解除劳动关系的有关事项达成协议如下,约定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自年月日起解除双方劳动关系。
)二)在相互理解和让步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给予乙方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共计人民币元(大写)。
(三)经济补偿金在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由甲方统一支付给乙方。
(四)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立即终止,乙方不得让甲方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
(五)甲、乙双方应遵守本协议的约定。 否则,从违约方向上保护相当于违约金的违约金。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
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名: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以上是主编介绍的劳动合同解除书和离职证明的相关内容。 即使劳动合同解除证书没有了,也可以向原公司申请补发。 如有其他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 提供专业律师。 欢迎法律咨询。